
2018年4月27日上午9:30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湘潭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谢勇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中国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立法研究”开题论证会在我校举行。
开题论证会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建顺教授、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董和平教授、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与信用评估研究中心主任石新中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高飞教授以及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中缘教授等专家学者为专家组成员。副校长廖永安教授、校党委委员、统战部部长盛明科教授出席,社科处、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多名教授以及课题组成员参加了开题论证会。
本次会议第一阶段由校党委委员、统战部部长盛明科教授主持。会议第一项由湘潭社科处处长刘中望教授宣读了课题批文,并介绍了评审的各位专家及与会的领导。会议第二项,课题组成员湘潭大学副校长廖永安教授代表湘潭大学及课题组成员,对远道而来的与会专家进行了欢迎致辞,并简要介绍了我校和法学院的相关研究基地和主要研究特色。
会议第二阶段由社科处处长刘中望教授主持。首先由子课题负责人之一连光阳博士对本课题进行总体汇报,主要介绍了本课题的研究意义和价值、研究思路、总体框架和预期成果形式。然后,子课题负责人之一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院长顾敏康教授就“信用中国与社会信用体系之建立”进行了主题发言,从社会信用概念的基本含义、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发展、征信与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的约束惩戒等方面,指出了课题组未来研究的具体方向与重点关注的问题。

专家组成员对项目的站位、选题立论、框架体系、主要特色,以及课题前期准备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专家教授也结合自身研究方向与经验,对未来的课题研究提出了诸多的完善建议。杨建顺教授认为课题选题体现了课题组成员对国家制度建设的担当。同时认为法治中国、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应一体建设,政府的信用,应是关键之关键。董和平教授认为,课题组未来的研究,一定要有“高度”,要提高到社会治理的高度、制度构建的高度、中国特色的高度以及宪法权利的高度。石新中教授认为,课题组对现有领域的信用研究划分具有重要意义,但应关注于从机制运行机理的角度展开研究。高飞教授认为几大信用领域可以用主体身份的标准来界分,同时具体制度设计应注意奖惩并重。许中缘教授主要就一些具体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认为政务诚信以及司法证据的诚信也应当予以充分关注。
最后,课题首席专家谢勇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代表全体课题组成员对五位专家以及在座各位专家对课题的关注以及指导表示了衷心感谢。谢勇教授认为本课题的获批对信用风险管理学院的发展而言意义重大,同时表示课题组将认真研究、消化各位专家提出的宝贵建议,进一步理清课题研究的具体思路,争取能够完满地完成课题预设目标,为我国的信用法治建设贡献湘大力量。
据了解,该课题于2018年被立为国家社科基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研究专项的重大项目,由谢勇教授担任首席专家,廖永安、顾敏康、彭熙海、谭曼、连光阳分别担任子课题负责人。课题旨在回答旨在回答:为什么要构建统一的失信惩戒与守信激励机制;目前的实践存在什么样问题;如何通过立法构建该机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以期立足于法治建设现实需求,阐释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的法理基础和基本内涵,通过精准立法保障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的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