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实验教学经历了三年时期:
初创时期:1982年至1993年
湘潭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的雏形是湘潭大学刑事侦查实验室,成立于1982年。该实验室包括法医实验室、痕迹检验室、暗房等,拥有实验教学所需的真空镀膜机、显微镜、现场勘察箱等当时较为先进的教学设备。该实验室承担了法学院本科学生《刑事侦查学》、《法医学》等课程的实验教学工作。与此相适应,学生实践的社团也开始建立,1984年法学院学生通讯社成立、1985年湘潭大学法律咨询社成立。1988年湘潭大学建立湖南省首家模拟法庭,为学生提供案件模拟审判的实验平台。
拓展时期:1993年至2001年
为更好地扩展法学实验教学的发展空间,1993年湘潭大学将刑事侦查实验室扩建为诉讼证据实验中心,下设“四室二庭”,即“痕迹检验实验室”、“现场勘查实验室”、“文书检测实验室”、“法医实验室”与“模拟审判法庭”、“模拟仲裁庭”。该中心主要承担法学本科《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诉讼证据学》、《刑事侦查学》、《仲裁法学》、《模拟法庭》、《法医学》等多门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正是由于诉讼证据实验教学成绩突出,1993年湘潭大学诉讼法学科被湖南省教育厅确定为湖南省重点学科。
为使法学专业的学生实践法学理论,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湘潭大学于1999年组建了湖南省首家高校法律救助机构——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该中心由学生给社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包括提出法律意见、代写诉讼文书、出庭支持诉讼等。
整合时期:2001年至今
2001年湘潭大学整合法学、化学、计算机、材料与物理、环境科学等学科资源成立法学实验教学中心。该中心充分利用综合性大学学科优势,密切与公安司法部门的沟通,强化证据一体化的实验教学,增加电子证据的收集、物证调查、微量物证检验、毒品检验等实验,并细化实验内容;从立法、司法、非诉等多层面设置实验课程,使所有需要培养实验能力的专业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都与理论教学同步开设实验课。形成了法学实验教学的五大模块,即证据一体化实验、诉讼程序实验、实体法实验、非诉法务实验、立法实验。
正是因为湘潭大学法学实验教学、理论教学等方面成绩斐然,2001年湘潭大学法学专业被评为省级重点示范专业,2002年湘潭大学“法学研究基地”被确定为湖南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3年获批诉讼法学博士点、2005年《证据法学》获批为国家精品课程、2007年获批法律史学博士点和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7年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08年诉讼证据实验中心获批为湖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09年湘潭大学诉讼法学教学团队被确定为湖南省普通高校省级教学团队,法学本科省级精品课程《行政诉讼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外国法制史》、《模拟法庭》和研究生省级精品课程《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也先后获批。这些平台的获得为法学教育提供了资源支持,同时也更好地促进了实验教学的发展。
到2008年止,该实验教学中心已拥有固定资产724.5万元,固定资产总台件数572台件,完成了现有实验项目所需仪器设备的配套扩组工作,仪器设备完好率98%以上;能开出72个实验项目。
在此基础上,湘潭大学法学院常态化地组织“法律实务论坛”,让学生不出学校就能接触法律实践。中心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已与省内10余家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实习基地建设协议。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基地于2005年被湖南省教育厅评为“湖南省优秀实习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