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组成人员结构
(1)中心管理人员:由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以及五大实验室主任组成。按学校具体规定由学校聘任或任命有教授职称的、具有丰富的实验教学管理经验和突出的实验教学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主任、副主任。中心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为:
① 全面负责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共同制定统筹协调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执行与实施,落实中心的经费预算并负责对开支情况进行监督。
②负责中心的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并组织专职实验教学人员的聘用与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实验教学队伍的整体水平。
③组织推动法学实验教学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带领中心成员完成实验教学的科研、教研、教改工作。
④组织完善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实现中心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
⑤具体负责与政府部门、兄弟院校、社会组织及企业的合作,争取各方资源;组织推动中心对外开展学术交流,不断提升中心的辐射能力。
⑥各分部实验室主任须根据中心实际情况调配资源、调度人手,协助中心主任安排落实好各项实验教学任务,并定时向中心主任汇报阶段工作成果和存在的问题。
(2)实验教学工作的教师、助理教师:实验教师(含专、兼职)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带队,以专业知识扎实、知识结构完善、工作实践经验丰富的中青年教师为骨干,以具有高学历的青年教师为主体,带领好其他优秀教师完成好各项教学任务。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建设实验课程体系、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和完成新实验项目的开发,并编写实验教材及负责实验教学的创新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等,同时有责任参与实验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助理教师从成绩优秀、实践能力强的研究生中选出,职责是加强师生之间的学习交流,让老师更清楚该教什么,如何教;也让学生知道怎样更快适应老师,使教学任务能更顺利地完成。
(3)网络管理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根据在校学生数、学校实验教学的类型、科研工作量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状况,招聘责任心强有相应实践管理能力的工作者担任。网络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有:建设实验课程网络系统,开发网上实验选课系统,承担实验考试系统的开发,完善实验教学中心网站的建设,及时更新时事资讯,并做好网络宣传工作。实验技术人员主要负责:实验前后的准备,实验教学平台的开放,实验技术的保证,仪器设备的采购、调配、管理和维护及中心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管理等。
队伍组成模式
合理的组成模式和数量决定着一个团队的效率,在经过多年严格的筛选后,我中心现有兼、专职人员共47名,平均年龄为 38 岁。现有专任教师36人,特聘教师1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30人,具有硕士学位者4人。其中在实践教学队伍方面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人、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培育对象4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3人、湖南省社会科学“百人工程”培育对象5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5人、湖南省首届“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家”3人、“湖南省教师名师奖”获得者1人、湖南省优秀教师1人、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湖南省人民政府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人。相关结构比例如下:
(1)专任教师职称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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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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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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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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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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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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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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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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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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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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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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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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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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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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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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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任教师学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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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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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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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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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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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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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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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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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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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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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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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4%
|
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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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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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实验教学中心已经建立起一支初具规模、运作合理、人员稳定且管理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并深受广大学生欢迎的实验教学团队。该实验教学队伍由管理人员、从事实验教学工作的教师、助理教师、网络管理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组成。